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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文化遗产的评审标准 |
发布日:2010-05-12 15:2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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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始终把品牌文化遗产保护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确立的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即双重遗产)和文化景观遗产以及近年设立的非物质遗产保护赋予同等地位,随着全民族、全社会对品牌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理解与认识的深入,品牌文化遗产的保护将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并且随着品牌文化遗产保护的不断深入,它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无形资产有形化,有效增强企业的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美誉度,进行国际化规范管理,抓住国际市场机会,使品牌国际化的重要途径。因此,为了更好地开展品牌文化遗产的评审工作,使评审过程真正做到科学、公正、公开、诚信、负责,世界品牌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特制定《品牌文化遗产评审标准》。
1.能够作为人类的文化经历和期望的见证而形成品牌的;
2.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造福于一方的;
3.代表一种独特的技术成果或工艺造型,是具有创造性的杰作而影响广泛的;
4.能够代表一定时期或一定时期某一区域最先进的文化与科学技术及生产力的;
5.是同类产品或产业中的杰出代表,在一个行业或领域中处于主导地位的;
6.能够引领时代的消费潮流,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甚至塑造几代人价值观的;
7.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非凡的扩张能力,品牌的号召力和竞争力经久不衰的;
8.对区域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能够带动产业和产业群,是经济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支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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